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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关于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费的公示

关于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费的公示

2022-11-08

北戴河区残疾人联合会收费公示

北戴河区 残疾人联合会

关于 2022年度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费的公示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,现将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收费公示如下:

一、 收费项目 :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
二、 收费对象 :北戴河区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人数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 1.5%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。

三、 收费标准 :保障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 1.5%比例的差额人数与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。

计算公式如下:

保障金年缴纳额=(上年用人单位在职人数×1.5%-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)×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。

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,按照全省社会平均工资 2倍执行(2021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为69465元)。

四、 收费主体 : 税务局 负责残保金征收 ;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企事业单位残疾人的就业审核; 财政部门负责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。

五、 收费依据 : 《残疾人就业条例》,财税〔 2015〕72号,财综〔2001〕16号,财税〔2017〕18号,财税〔2018〕39号,2019年公告第98号,发改价格规[2019]2015号,冀财税[2016]40号,冀财税[2017]12号,冀财税[2018]34号,冀财非税[2020]15号。

六、 征收方式 : 有两种: 一种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,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,打开首页“我要办税”下方的子目录“税费申报及缴纳”,点击“其他申报”模块中的“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”再 选择“2021”年属期,系统自动带出经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核定的“本期应补(退)费额”,请您核对无误后点击“确认并申报”,若此模块没有带出核定数据,说明您不需要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; 另一种是到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。若您对核定的数据有异议,请于 12月15前到同级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进行复核。

七、 收费范围: 自 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,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%(含)以上,但未达到1.5%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%缴纳残保金 ;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 1%以下的,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%缴纳残保金。

八、 减免规定: 用人单位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.5%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,免征 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。在职职工人数在 30人(含)以下的企业,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。

九、 计费单位:元/年

十、 监督举报电话:

北戴河区税务局 0335-4041661

北戴河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0335-4186042

北戴河区 残疾人联合会

2022年 11 月 8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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